市粮食局关于报送市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和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通知

28.02.2018  12:11

   

津粮检查函〔2018〕4号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有关所属单位: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津粮市场〔2012〕11号)要求,我局建立了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专业人才库”),并于2015年对专业人才库进行了调整完善,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粮食局推荐了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专业人才库成员在我市历年粮油库存检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岗位变动等原因,部分成员不能继续参加我局组织的相关检查工作,为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工作质量,需对市级专业人才库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照《市粮食局关于调整市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通知》(津粮市场〔2015〕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调整并填报《市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名单》(附件1)。

2.按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为完善我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填报《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附件2)。

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本辖区、本系统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填报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含电子版)。相关文件及附件请在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靳普旭;电话:27123529;传真:271235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市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名单

2 .粮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