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31.07.2017  16:10

6月22日,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会召开后,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模式和招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截止目前,绝大多数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制定出台了本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具体方案报送情况见附件),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同时,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赴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调研,采取召开调研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指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重点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试点内容进行研究。

市水务局加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该局严格落实审核主体责任,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截止目前,已经对“王某某在河道管理范围修建厂房案”等7件执法机构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要求有关执法机构自收到《法制审核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法制机构。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该局组织执法机构对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重新梳理了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共梳理涉水法规共计31部(法律5  部,法规  18部,规章8部),行政处罚事项325项。按照情节适用,细化行政处罚标准975个,将供水、排水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格式进行了统一。

市国土房管局强化执法信息公示。该局组织开发了“天津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于6月15日起开通运行,主动公开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信息,方便被征地农民查询获取征地信息。同时,为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组织起草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等市政府和局规范性文件,对征地程序进行细化,促进我市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

市民政局运用“互联网+”科技手段,核对被救助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该局成立了天津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组织开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都要开展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活动。已享受本市社会救助项目的个人或家庭,复审时,也要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其中包括申请人可支配收入、财产和身份,实时“监控”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通过“互联网+”科技手段有效防止了社会救助对象存在的虚假信息,防止骗取社会救助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平公正。

市地方税务局六措并举扎实做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法制办
市农委执法监督处到市土肥站调研行政执法工作
    日前, 市农委执法监督处一行到市土肥站就农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