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出台职业技能实训设备维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5.01.2016  12:56

为保障我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实训中心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了《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设备维护保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实训中心设备的维护保养力度。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由实训中心和市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实训中心自筹部分用于大额零配件购置更换、设备维修和大修;市财政出资部分用于设备日常维保,每年根据政府采购确定的维保合同及监理合同金额确定,最高不超过实训设备原值的2%。目前,市财政已拨付2015年设备维保专项资金520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做好绩效考评,监督实训中心及时足额拨付自筹资金,为我市及国家级培训、鉴定和职业竞赛活动提供高端设备保障,实现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推动实训中心错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