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1.03.2016  18:34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8.1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加123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16年,将使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7家单位纳入了“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8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预算原市市政公路局与原市交港局单独编报预算,市市政公路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出国费预算,机构改革后,成立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为行政机关,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费预算。

二、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0.2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加1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使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7家单位纳入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三、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7.9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增加1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使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的7家单位纳入了公务接待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