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天津市公安局集中发放2016年上半年积分入户审核通过申请人的《准予迁入证明》

15.07.2016  15:11

  2016年1月1日,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上半年共2508人取得了落户资格,经公安机关对2508人申报材料严格核准、紧张工作,在确保每张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准确无误基础上,从7月14日起,将按照申请人申报时登记的收件地址,通过邮政速递形式集中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7月18日起市公安局将正式启动2016年下半年积分入户受理工作,其中有三点注意事项。


  一是申请人在积分入户申报过程中,如已通过其它落户方式办理天津户口,请及时告知市公安局积分服务窗口,以免挤占其他人落户名额;

  
  二是在下半年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中新增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核实预审表》,请申请人提前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与其他必需材料一并到市公安局积分服务窗口提交;


  三是对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咨询代办为由收取高额中介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申请人不要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2453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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