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总结分析市政府2017年上半年行政应诉工作

22.07.2017  01:03

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45件,其中:市政府作为单独被告20件,复议维持后作为共同被告25件。在级别管辖中,基层法院受理6件、中级法院受理39件。上半年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5件,原告撤回起诉7件、驳回诉讼请求16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市政府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应诉职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

通过对上半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进行分析,市政府应诉工作主要表现出了以下特点: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上半年市法制办化解应诉案件7件,原告均撤回了起诉,化解率达15.56%;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上半年开庭审理的32次,经市政府授权后,均委托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三是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形态,复议事项越来越广,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赔偿等多种类争议。

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矛盾化解的力度,重点做好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的释法明理和矛盾化解工作,督促、监督、指导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