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瑜主任2012年全国地方国资委收入分配座谈会发言材料

27.12.2014  20:02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蓬勃发展。同时,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重点开展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等工作。       一、我市监管企业经济发展概况 2011年,全市国有经济实现快速发展,总量规模显著扩大,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所有者权益达到844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16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实现利润230亿元,比上年增长23%。       二、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职工收入正常增长与合理分配       1 、深入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职工收入的正常增长。一 是继续贯彻提低、扩中、适度限高的原则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即对企业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的,按高于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安排工资增幅,实现提低;对企业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原则上按不超过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安排工资增幅,实现限高。二是加强预算方案审核。经审核,有85%的企业预算方案符合制度要求。经过沟通,对不符合规定的方案,要求企业进一步修订,这样既增强了职工工资增长与效益增长匹配的意识,也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办法。针对部分企业存在预算执行偏差的情况,适时引入预算执行偏离度的概念,即偏离度在5%以内的企业自行安排工资发放,超出部分,应说明情况和原因。四是预算执行效果显著。据统计,201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均劳动报酬达到50305元,同比增长16.5%。       2 、注重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合理分配。 在确保职工收入随经济效益正常增长的同时,更注重分配的合理性。一是通过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逐步解决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的问题。二是通过规范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和职工收入的倍率关系。三是通过加强集团公司本部工资总额的调控,处理好本部职工收入和集团全部职工平均收入的关系。四是通过引导企业合理提高一线职工收入的办法,促进企业合理调整内部分配结构。       三、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       1 、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依法监管。 近年来,我们结合天津国有企业实际,先后出台了市管企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特别奖励等五个系统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工业、建筑、商业和投资等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突出效益指标权重、强化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业绩考核的针对性薪酬管理的实效性。2011年底,我市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包括地方金融企业、公益性企业在内的原委托监管单位,全部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国资监管实现了全覆盖。为适应监管需要,我们适时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天津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天津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金融企业的特点,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天津市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单独出台了《天津市市管金融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针对公益企业特点,出台了《天津市市管公益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       2 正确处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和企业效益、职工报酬的关系。 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报酬增长相协调的增长机制。明确职工人均报酬水平与负责人基薪水平挂钩,企业效益与绩效薪挂钩的“双挂”规定。同时,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总体年薪水平实行“双率”控制,即企业负责人年薪增长率一般不超过当年职工人均报酬增长率,企业负责人年薪总量水平控制在职工人均报酬的一定倍率之内。按照“双挂”“双率”的要求,近年来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一直控制在职工平均工资的合理倍率之内。针对新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尤其是地方金融企业,我们进行了广泛调研,参照央企和外省市的相关做法和水平,对过高薪酬进行了限制,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       3 规范企业负责人取酬行为。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和税金提出明确要求,对兼职、退休取酬等做了明确规定,防止负责人在国资委核定的正常薪酬之外获取其它不合规收入,规范了企业负责人取酬行为。       4 、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考核。 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对所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明确了国资委监管企业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考核和薪酬管理的原则、内容、方法等。集团(公司)按照国资委要求,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建立了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在市属国有企业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5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薪酬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一方面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日常发放的监控,每季度通过《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手册》,了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发放的基本薪酬、上交的各种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情况等,掌握薪酬发放水平和进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作为监事会例行检查的重内容,同时,不定期由国资委薪酬管理部门、纪检等部门联合对企业年度薪酬总额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做到全面有效监管。       四、关心职工生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我们连续7年在国资系统深入开展关心职工生活“十件实事”活动。2011年这项工作有三个特点:       1 、领导高度重视。 年初,召开了国资系统关心职工生活座谈会,对深入开展“十件实事”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企业狠抓任务落实,实现了国有经济发展与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的好效果。       2 、形式灵活多样 。各企业充分发动群众,让广大职工参与进来,献计献策,形成了上下互动,群策群力,做好“十件实事”活动的良好局面。有的集团首创全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以提案的形式,将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归集起来,逐项分析,拿出解决办法,责成专人督办。       3 、成效比较明显。 据统计,2011年关心职工生活总投入达到53.7亿元。 在增加职工收入方面, 监管企业从业人员全年劳动报酬总额增加近22亿元,人均劳动报酬增加7000元,增长了16.5%。 在创造就业岗位与在改善国有企业人才结构方面。 我们与市教委成立了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高校与国有企业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书,举办了两届国有企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召开了一次校企衔接座谈会。全年录用应届大学生3500余人。 清欠职工债务方面, 多方筹集资金,加速偿还所欠职工债务。清欠历史拖欠职工债务5.5亿元,7年累计清欠53亿元,2005年以前形成的历史债务基本清理完毕。 在困难职工帮扶方面, 各集团以生活、医疗、教育三个救助为重点,采取定向补助、大病救助、金秋助学等多种形式,实现困难职工帮扶全覆盖。今年以来,救助困难职工4.7万人,救助职工子女3671人,发放救助资金3000多万元。 职工培训方面, 投入9000多万元,加大职工培训力度,优化职工知识结构。 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方面, 全年共投入资金5.4亿元,兴建了一批食堂、浴室和职工宿舍等。 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 全年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8.7 亿元,加强劳动保护增加社会保险投入8.8亿元。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各监管企业广泛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       1 、行业收入差距问题。 随着国资监管范围的扩大,金融、保险、证券、投资类企业已相继划入国资监管。这些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收入较高,如何平衡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成为国资监管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且随着发展,只要政策允许这些企业职工收入还有较大增长空间,而其他行业,尤其是生产制造类产业,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职工收入持续增长的动能有所减弱,如何有效调控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也是一个骤待破解的难题。 2、 高管人员 职务消费问题。 职务消费还没有做到全面规范,还需要探索建立制度,职工监督职务消费范围、标准有待明确。 3 、人才需求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产业不断升级,企业用工两头紧俏的问题日益突出。表现在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和高技能蓝领工人还不够多,从事简单劳动的进城务工人员更是严重短缺。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高标准制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 继续深化各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有效调节非效益产生的行业收入差距,努力建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初次分配关系。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高标准制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使职工收入水平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职工人均收入翻番。 2、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从全局出发,加快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合理设置薪酬单元,统筹协调好固定与浮动、短期与长期、激励与保障等各薪酬单元之间的比例关系,充分发挥各个薪酬单元的作用。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监督有效”原则,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基础,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企业竞争力水平、职工报酬水平等,合理核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上市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办法。通过制度设计,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和增长速度保持合理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 按照“开前门、堵后门、清旁门”工作思路,适时研究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在明确职务消费项目标准、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内外部监督和公开透明等方面,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深化职务消费规范工作。 3、有效帮扶国有企业改善人才结构。 我们要在开展国有企业人才结构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吸纳人才的政策措施,丰富与高校合作形式和内容,定期举办招聘会,适时举办国有企业宣讲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