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公示

10.12.2015  23:33

农机安〔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定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任务,依据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和《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在县级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2月8日至12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示范县(区、市)、示范岗位标兵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59193363 64464002; 传真:010-59193341 644640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候选名单

          2.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安监总局监管二司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