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落实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23.01.2017  16:12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农机化工作会议上,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向市农委农机办递交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7年,市农机办结合农机化整体工作和面临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市农机中心(农机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试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将安全生产职责逐一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每个业务科室(站、校),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农机部门、乡镇(街)、村(居)委会和农机合作社、设施园区等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区农机中心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有机户(农机手)之间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安全生产协议。三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农机安全事故防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按照农时季节有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修订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农机事故救援处置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全面落实应急工作的保障措施。四是规范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市农机办制定的业务流程,规范办理各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业务,按照谁承办、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行政乱作为问题。严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重点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检验工作,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行为。认真做好持证农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五是加强农机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的法律政策的执行能力、服务农民的专业能力、农机安全的推动能力、查处违法的办案能力和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农机安全的推动能力、查处违法的办案能力和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全面地落实到位,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出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