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开展天津市2016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的通知
津农机技〔2016〕20号
市农机办关于开展天津市2016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市农机办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天津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要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组织百名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新技术、新机具的服务展示宣传和专题技术培训。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以“农机提升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为主题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本次活动以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农机化实用技术专题培训和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指导为主要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
要围绕设施蔬菜、水产、畜牧、林果和经济作物等产业,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增强农民对农机新技术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农机的社会影响力。
二、农机化实用技术专题培训
要以设施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果业和经济作物等农机化新技术与新机具操作为主要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以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对技术装备的需求。
三、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指导
要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机化技术指导、农机惠农政策宣传、农机科普宣传和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农机化生产的实际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三严三实”的要求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至少组织1次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并填写《2016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申报表》(附件1),于3月15日前上报春季申报表,8月15日前上报秋季申报表。
市农机办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选取内容丰富、贴近农民需求的活动上升至市级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
2、各单位可以与农业技术帮扶困难村的产业需求相结合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提高科技下乡活动针对性。市农机系统帮扶专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农业技术帮扶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信息。
各区县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网络,营造农机科技下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将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以信息等形式上报市农机办。
4、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情况
各单位5月30日前上报春季期间《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附件2)、春季活动影像等资料与春季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总结,10月30日前上报秋季期间《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附件2)、秋季活动影像资料和全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总结。
联系人:刘华巧;联系电话:87895312;
附件:1. 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申报表
2. 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
市农机办
2016年2月25日
附件1
2016年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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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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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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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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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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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写清楚适合产业、参展机具种类台数、场地大小等) | ||||
资金预算 | (含会议费、 餐费、租赁费、咨询费、讲课费)。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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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项活动填一表。举办地点和时间必须明确。
附件2
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入户时间 | 入户科技人员名单 | 地点 | 参与农民数量(人) | 发放资料(份) | 宣传技术(项) | 推广机具(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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