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和粮食质量安全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

21.12.2017  11:49

   

津粮仓储〔2017〕66号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储备粮油冬季储存及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和粮食质量清理清查,并进行2017年度 “一符四无”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市级储备粮(油)的品种、质量和安全储存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高水分粮、发热粮、越冬虫粮和不宜储存的粮油。

(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是天津“12.1”重大火灾事故后库区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全年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与使用情况。

(三)“两个备案”和各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情况,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情况以及“一规定、两守则”的学习宣贯情况。

(四)全年仓储设施建设投入情况,“粮安工程”仓房建设进展情况、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计划和项目完成情况。

(五)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化验室建设情况,日常检化验情况及单仓质量档案建立情况。

(六)全年完成科学保粮的数量、效果及绿色储粮技术的应用情况,储粮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冬季通风蓄冷安排和作业情况。

(七)全年仓储信息系统数据、报表、总结是否及时完成并报送,重点检查夏防检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冬季消防、库区交通和现场作业等重点环节,要持续认真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和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和“五到位”,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生产安全。

(二)各承储企业要充分利用冬季低温,积极应用机械通风、倒仓蓄冷等技术措施,合理、有效地降低粮温,为开展绿色控温储粮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检查时间和方法

市粮食局成立了以朱军局长为组长,马宝瑛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推动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仓储企业要在12月30日前完成本区、本单位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的自查和普查工作,并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总结及“一符四无”鉴定情况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市粮食局将从2018年1月上旬开始对全市各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一符四无”考核鉴定,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联系人:武晓彤、赵鹏宇;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