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19.10.2015  11:31

 

津粮发展〔2015〕26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农业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储备粮油冬季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管理,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电〔2015〕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15年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及“回头看”工作,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和各项生产安全,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和2015年度 “一符四无”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储备粮油安全储存状况,检查市级储备粮油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高水分粮、发热粮、越冬虫粮和不宜储存的粮油。 (二)各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整改落实和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安全整治工作情况。 (三)全年完成科学保粮的数量、质量、效果及开展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情况和两个备案工作落实情况。 (四)“粮安工程”仓房建设进展情况、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情况以及化验室建设情况。 (五)夏防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全年仓储信息系统数据、报表、总结报送工作及完成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气温低的有利条件,积极推广应用机械通风和倒仓蓄冷降低粮温等安全储粮技术和措施,为开展绿色储粮打好基础。尤其是有立筒仓的储粮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进行倒仓,确保粮油安全储存。 (二)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有项目施工和出入粮作业单位,要结合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和“五到位”,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生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检查时间和方法 市粮食局成立以朱军局长为组长,周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推动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在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和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及“一符四无”鉴定结果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联系人:武晓彤、王明刚;联系电话:27123582;传 真: 27123533 ;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 市粮食局将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各储粮(油)库(厂)进行重点抽查和“一符四无”考核鉴定,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