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3.06.2015  12:3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组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千人计划”,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人才。

  二、申报类型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详细内容及文本在“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市属科研机构申请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材料于7月1日前报市科委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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