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完成2016年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反馈工作

09.11.2017  01:35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要求,2016年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目录包括生态补偿机制、学前教育、不动产登记规范3个方面的规定,含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等9项具体内容。

遵照市领导批示,我办抓紧部署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向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6个单位印发了报送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的通知,截止2017年10月30日各单位反馈了制定配套规定的情况。

市法制办将以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的制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