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年夜饭要提前交全款 律师帮消费者维权支招

15.01.2015  02:04

   天津北方网讯: 即将进入农历腊月,本市众多餐饮商家迎来年夜饭预订高峰。有消费者日前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栏目投诉,有商家要求消费者提前交年夜饭全款。本市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商家和消费者必须处于对等原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或者通过增加详细条款来约束商家。

  杨女士不久前在“老四海居”预订了今年春节年夜饭。在交了300元定金后,她被通知必须在今年1月15日之前补齐全款。对此,她感到难以接受。记者联系该商家后,值班经理告知,平时就有客人预订菜品后反悔,而春节期间的1088元和1288元两种年夜饭套餐的成本较高,为了避免浪费就要求顾客必须提前支付全额饭费。商家强调,这是通过合同约束消费者守信。随后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附近的几家餐馆以及星级酒店了解年夜饭定金情况。尽管几家星级酒店年夜饭定价高于该商家,但是定金最高只需交全款的一半。

  本市律师王秋惠指出,在年夜饭合同的签订方面,必须尊重买卖双方公平交易的意愿,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消费者不接受交全款,可以拒绝商家;而如果接受全款支付条款,从对等角度出发,建议消费者在合同中增加商家责任义务的条款。例如,要求商家也必须列出菜单明细(包括主料辅料规格、克重和口味等)、入席时间、上菜时间等细节。消费者还可在合同中标明:一旦商家出现了违约情况,必须全款赔偿。此举也增加了商家的违约责任,将来一旦有纠纷,消费者可以据此获得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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