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交管局三部门联合开展2018年天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第一次考评工作

29.03.2018  20:53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3月28日,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交管局三部门联合启动2018年天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第一次考核评价工作。

本次考评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4月份)为各区人民政府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5月份)为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考核督查组(以下简称市考核组)巡查考核阶段;第三阶段(6月份)为市考核组集中考核评价阶段。考评对象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人民政府。

市考核组通过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的形式开展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后向各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并纳入考核指标,对限期未整改的加大扣分力度。同时,针对各区人民政府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6月份市考核组进行专项集中考核,并最终根据检查情况评出考核分数,编制考核总结,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停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