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水产苗种检疫工作圆满完成

24.08.2017  22:53

          今年以来,市农委水产办与各区渔业主管部门同力合作,将水产养殖、增殖放流疫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在苗种流通领域、增殖放流苗种培育阶段和重要苗种培育场全方位开展检疫检验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水产养殖疫病流行爆发。

——流通领域水产苗种检疫。一方面,扎实做好空港水产苗种机场检疫。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作为我市水产苗种进出市的重要场所,是流通领域水产苗种检疫的重要节点,市农委水产办在苗种运输集中季节积极开展驻场检疫工作。同时,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联合河北省地市水产部门,对途径天津机场流向河北地区的水产苗种进行检疫。自4月24日至6月12日,共检疫水产苗种84批次20.4亿尾,其中对虾苗种19.4亿尾、鱼苗0.9亿尾。检疫品种主要为南美白对虾仔虾、鲫鱼、草鱼、鮰鱼、黄颡鱼等,主要来源于厦门、海口等地。另一方面,全力做好陆运领域水产苗种集散地检疫。主要以淡水鱼苗重要集散地静海区子牙镇作为重点,开展陆运领域水产苗种检疫工作,保证苗种源头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共抽检样品21批次,涉及4家鱼种场,约5亿尾苗种,检疫品种包括鲢鱼、鳙鱼、草鱼、鲤鱼、团头鲂5个品种,检验项目包括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指标。

——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检疫。坚持把加强增殖放流品种的检验检疫作为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确保增殖放流水生动物的质量安全。根据《天津市增殖放流水生动物疫病病原控制技术规程》的要求,与放流企业积极沟通,对增殖放流水生动物的疫病病原实施苗种检疫,高水平完成了我市水生动物增殖放流工作。共完成增殖放流54个批次样品检疫,涉及11家放流单位,检疫对象包括中国对虾、花鲈、许氏平鮋、松江鲈鱼、黄姑鱼等13个品种,检验项目包括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病原,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近年来,南美白对虾养殖成为我市水产养殖业的重要产业。为有效控制水产养殖重大疫病的流行,市农委水产办积极开展对虾苗种入场检疫工作,有效保障了我市水产苗种的质量。在4月至6月苗种培育期,对滨海新区33家大型对虾育苗场进行抽样检疫,共采集样品147个,进行白斑综合征(WSD)和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IHHN)病原的实验室检验,并检疫结果及时反馈管理部门,为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