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0年将完成约270万人的棚改

18.11.2015  15:57

      到2020年,江西全省将完成82.3万户、约270万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得到改善。

        根据日前出台的《江西省改造约27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实施方案》,江西省将从统筹编制改造规划、抓好房屋征收补偿等6个方面入手,充分利用财税、土地、融资等各类配套政策,确保完成2013~2017 年63.7 万户、2018~2020 年18.6万户的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

        对于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江西省要求2017年城市(含县城)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管理的区域,要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征收,原农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要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此外,到2017年年末,江西省将完成国有工矿(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各地尽快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加强协调指导,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同时,建立有效的督察制度,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对在棚户区改造及安置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