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水利局荣获厦门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06.02.2015  10:43

  近期,厦门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4年度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市水利局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考评优秀。全市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共有九个单位被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水利局位列其一。

  2014年以来,市水利局坚持执政为民理念,以构建“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水行政部门为目标,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水行政法律法规赋予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把依法行政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并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时创新法制工作机制,在制度建设、法规宣传、联合执法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有力提高了厦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可靠保障。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法规宣传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了宣传经费保障机制,把水利法规宣传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全市上下形成了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部门具体抓,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法规制度。近年来,市水利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起草制定了《厦门市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等法规规章,开展《厦门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检查工作。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均在网络和办公场所公开公示。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模式。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强与公安、海洋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推行新型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电子化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纳入网上运行平台进行办理,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守法氛围。精心组织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宣传,着力做好各项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