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档案局年度档案执法检查 注重限期整改督办落实

27.01.2016  18:32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区档案法制化水平,依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保障档案事业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2015年,天津市红桥区档案局对全区97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对57个企业单位进行了“双随机”联查。    

执法检查采取自查、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检查资料、现场评分、反馈意见、限期整改、督办落实等方式,从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情况,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情况,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和相关设施的配备情况,档案归档、保管、安全、借阅、利用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档案开发利用情况以及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机构与制度不健全,档案室与库房混用,基础设施配备不齐,档案安全保管的“八防”设施落实不到位,档案进出、借查阅登记与目录数据管理不规范以及信息化建设缓慢等问题做了详细记录,并严格按照《红桥区档案执法检查考核标准》现场逐项逐条进行量化打分。检查后,针对扣分太多和查出严重问题的单位按照全区“三步式”执法要求口头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区档案局为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整改落实,按期对责令整改单位进行了复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此次档案执法检查对全面提高全区档案工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区各单位全面增强档案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与法制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