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园林委组织召开2016年度立法工作部署会议

16.05.2016  18:53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2016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市人大预备审议项目,《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修订)列为市政府调研项目。为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市市容园林委于4月12日召开了2016年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启动2016年度立法工作。会议由市市容园林委副主任霍永晟主持,法规处、废弃物管理处、街容管理处、市综合执法局法制处、生活垃圾管理中心和夜景灯光管理中心等处室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为确保顺利、高质量完成两项立法任务,市市容园林委成立专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两个立法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开门立法,在实践中立法,为立法审议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

按照立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市容园林委重点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充分认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照明管理现状、矛盾、困难和问题,加强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充分珍惜立法资源,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在实践中找办法,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和城市照明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三是树立全局观,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协同攻坚,创新理念、思路和举措,高标准完成两个立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