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2015年度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情况公告

01.04.2016  18:52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5号,以下简称《竞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2015年度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价收入资金征缴情况

根据《竞价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以下简称竞价收入资金)已全额缴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竞价收入资金征缴通过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缴入国库,各环节均电子化操作,过程便捷透明。2015年,天津市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36917个,其中:单位指标1706个,个人指标35211个。全年竞价收入资金总额75421.5万元,其中:2015年竞价成交款73201.3万元,按规定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和账户利息149.2万元,2014年竞价资金结余2071万元。

二、竞价收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竞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竞价收入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支出,包括更新购置公交车辆、支持公交设施建设和轨道交通建设、弥补公交地铁运营亏损及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成本性支出等。2015年,小客车竞价收入资金支出72071万元,结余3350.5万元,原因是12月份竞价收入资金于月底缴入国库,支出按照收入预计数安排。上述结余资金结转2016年已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出。2015年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公交车辆更新补贴50000万元。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交“八大工程”任务目标,2015年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共更新购置公交车辆1998部,总投资15.96亿元,其中:插电式纯电动公交车556部,平均单价137.65万元;插电深混车763部,平均单价65.17万元;LNG燃气公交车5部,平均单价58.88万元;国四排放柴油公交车568部,平均单价53.39万元;支线中巴车106部,平均单价25.43万元。根据《竞价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市财政使用小客车竞价收入资金安排50000万元,全部拨付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用于上述公交车辆购置。

(二)地铁5、6号线项目资本金22071万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研批复,我市地铁5、6号线全长约89.7公里,预计总投资65637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市财政负责筹集;其余50%由项目融资解决,通过市级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偿还本息资金。根据《竞价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市财政使用小客车竞价收入资金安排地铁5号线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地铁6号线项目资本金2071万元,全部拨付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支付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的工程款。其中:地铁5号线R1合同段2050万元、R2合同段2823万元、R6合同段14023万元、靖江路站换乘站合同段1104万元;地铁6号线R4合同段20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