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2017年度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25.03.2017  03:19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资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6﹞2号)及《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7﹞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今年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不走过场,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并建立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发改委主管粮食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在2016年12月底以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一是做好信息比对工作;二是做好信息抽查工作;三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