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2016年建议提案交办会

15.02.2016  19:14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兴国同志关于承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指示,2月14日,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我局即召开天津市民政局2016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和各承办处室、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同志主持并讲话。会议总结回顾了我局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以集中交办的形式,明确任务、把握标准,对做好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我局承办共191件建议提案,单独和主办126件,会办65件。在单独和主办的126件中,建议得到采纳、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的解决的有84件,占66%;列入工作计划或正在落实的有42件,占34件。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其中《关于规范街道和居委会开具证明的建议》(人大0232号)和《关于大力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政协0025号)等7件建议提案分别作为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的重点督办件,得到及时落实,及时转化为我市民政惠民政策。市政府提案办为我局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评分119.99分,居全市第二位。取得上述成绩主要源于两条重要经验:一是十分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以广纳箴言,集智聚力。2015年,由局一把手亲率分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社区建设等重点建议提案共召开了三次座谈会,真诚地与代表委员们面对面的沟通,诚诚恳恳的接受意见,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取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十分重视办理工作的机制建设和完善,以明确责任,强化效果。坚持“诚心诚意接受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举一反三推进工作”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分别办,办公室综合协调,承办人员全程盯”的办理工作责任机制。内部加强跟踪督办,横向加强配合协同,与提案者加强沟通,积极吸纳优秀的建议提案,及时转化为民政政策,在落实上狠下功夫。简而言之就是:以机制促办理;以沟通促协同;以纳谏促落实。

  2016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224件,较去年增加33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根据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精神,针对我局2015年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个别复文不够规范,办理实效与代表委员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对做好2016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三点要求:

  一要着眼全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指出:办好建议提案,既是贯彻我市“两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2016年总体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建议提案的综合分析,积极利用代表委员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归纳整理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前瞻性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遵循国家大政方针,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出思路、出办法、出成效,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提升办理工作实效。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全局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年度计划制定和项目资金安排时一并考虑,统筹安排。要增强服务保障意识,做好政策对接、项目谋划和实施工作。要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对答复承诺解决的,要坚决兑现解决,决不能向代表委员“打白条”。对目前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不能简单地给代表委员讲困难、摆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介绍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三要明确目标,加强督办,推动建议提案落地转化为工作成果。2016年,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是: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达到100%,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达到100%,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采纳率要在2015年66%的基础上再有提高。围绕这个目标,各承办处室、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明确专人盯;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督促,准确掌握办理动态,推动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对代表委员高度关注、事关社会稳定的建议提案办理,分管的局领导都要亲自挂帅督办,包干负责到底,力争使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局党组要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加强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的研究,积极吸纳优秀的建议提案,使其尽快转化为政策措施,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进一步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