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CPI涨2.0%

16.01.2019  14:22

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2018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2.0%,涨幅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连续三年稳定运行在2%左右的区间内,呈现平稳运行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4%,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价格上涨1.6%。

食品烟酒价格重新成为上拉CPI的第一因素。2018年,我市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1%,重新成为上拉CPI的第一因素。其中,粮、油、豆、奶价格保持稳定;鸡蛋、鲜菜、禽肉类价格由降转升且涨幅较高,分别上涨15.0%、10.1%和4.1%;鲜瓜果、水产品价格延续涨势,分别上涨7.1%和4.5%;畜肉类价格走势不一,羊肉、牛肉价格分别上涨12.0%和5.6%,猪肉价格下降6.5%;在外餐饮、糖果糕点类等价格涨幅超过2%。

服务价格温和上涨,主要受市场因素推动。2018年,我市服务价格上涨1.6%,继续保持温和上涨态势,且主要受市场因素推动。其中,文化教育相关服务价格延续涨势,如旅行社收费、课外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健身活动价格分别上涨7.6%、4.7%、3.0%、3.0%和1.7%;装潢维修费、家政服务价格分别上涨9.5%和6.5%;私房房租价格平稳上涨,全年累计上涨1.4%。

工业品价格增长助推指数上升。2018年,我市工业品价格上涨1.6%。其中,国际原油价格走强影响汽油价格上涨13.1%,是推升工业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受多重因素影响,中药、西药价格分别上涨7.5%和5.2%;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的带动,住房装潢材料、家用纺织品、衣着、家具等价格均有所上涨,涨幅分别为3.3%、1.4%、1.1%和0.8%。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数据还显示,2018年12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1.8%,涨幅较上月继续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价格上涨1.9%。环比上涨0.2%,指数创近五年同期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