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种植业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7.03.2017  21:44

 

各区种植业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市种植业中心所属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全面开展的关键时节,农资供销集中,为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深化农资监管服务,按照《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农委〔2017〕23号)要求,市种植业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种植业系统“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安排自3月27日至4月2日。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进乡村 质量兴农保安全 三、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农资和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掀起春耕农资打假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采取在农资门店、市场、生产基地等地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及工作部署,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   (二)认真组织现场咨询。组织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等专家和人员开展技术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活动,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科学规范使用肥料、农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规定,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   (三)拓宽放心农资主渠道。鼓励支持诚实守信、产品质量好、服务优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和农资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入田间地头,扩大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农资社会化服务。   (四)开展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有条件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环保、质监等部门开展罚没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五)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2016年查处的假劣农资大案要案,邀请执法人员和农资专家制作案例评析节目,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及时安排部署。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及时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持,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和抽查力度,营造宣传周活动氛围,将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推进新高潮。 (二)集中开展活动。各区、各单位要依据地区和行业特点,结合农资打假、科技下乡等专项活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培训、咨询、执法等宣传活动,广泛深入乡村、田间,切实将有关政策、要求送到农民群众当中,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反馈信息。宣传周活动结束,各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市种植业中心所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本系统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填写“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10日前报市种植业中心综合处。   附件:“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