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13.06.2017  00:3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根据《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办工作职能,现就我办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要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做好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深入调研,充分利用网站“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做好网站办事指南等服务栏目功能完善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我办起草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的公开工作,充分体现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公开透明。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做好公开答复工作,及时回应关切。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的监测,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丰富网站内容,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全面提高网站管理工作水平。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查收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工作职能,我办将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强化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完善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