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15.04.2016  12:55

 

  津粮仓储〔2016〕4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农业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确保全市储备粮油安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对现存地方储备粮油的安全储存状况及各承储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现存地方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储存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粮油仓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二)储粮化学药品库建设及各类储粮化学药剂安全储存、规范使用、账目记载情况。 (三)“粮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2016年度仓储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和进展情况。 (四)全年科学保粮计划及进展情况。储粮新技术的应用开展和相关实验课题筹备,职工业务培训计划等情况。 (五)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变更登记情况及《粮油仓储企业熏蒸备案》执行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从即日起到4月30日,为各承储库点、公司自查和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公司检查阶段。5月2日起,市粮食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所有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根据春季粮情特点,提前动手,周密安排,以粮油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中心,对库存粮油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特别是药品库和药剂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严格检查,于4月30日之前将春季粮油安全检查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email protected])。 (二)各单位要明确检查任务要求,创新检查方式方法,保证检查时间和进度,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并记录,高质量地完成好此次检查工作。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市粮食局成立周海副局长为组长,仓储与科技处、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市粮油质检中心和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粮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电话:27123582,传真:27123533。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推动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     2016年3月30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