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8.01.2015  15:44

假日旅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15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让中外游客在天津度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活跃市场、拉动内需、繁荣经济、丰富群众生活、展示津城新貌、提升天津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春节黄金周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市旅游业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下迎来的。春节黄金周期间,国家将继续实行小客车免收高速过路费等方便旅游出行的政策措施,加之今冬气温偏暖适宜出行等因素,预计春节期间本市接待的旅游人数会有较大幅度增长,不排除在个别景区出现游客“爆满”现象。因此,各部门、各地区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防发生各类事故,让广大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努力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加强检查,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假日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
      (一)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假日旅游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区县政府的属地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等,落实好检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开展的旅游节庆等各项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发生各类事故。
      (二)排除安全隐患。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在春节前或黄金周期间,会同公安、卫生、安监、质监、工商、消防、交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我市主要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企业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重点做好游乐设施等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注重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加强对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完善安全预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完善相关预案。各繁华商区地段、各大景区景点要及时做好车辆引导、车辆存放等预案。市和区县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各景区景点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加强应急演练,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精心谋划,不断丰富假日旅游产品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今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供给。要深入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繁荣假日旅游市场,满足游客旅游消费需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组织推出新春欢乐游、新景新貌游、“城市客厅”游、康体健身游、民俗文化游、乡村生态游、山野名胜游、商贸购物游、休闲度假游、公园游艺游等旅游产品,倡导健康向上、寓教于游、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生活。要超前做好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使各项活动热烈、精彩、欢乐、平安,让游客满意在天津、快乐在天津。
      四、加强监管,优化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环境
      (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按照市假日旅游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进行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对旅游合同、旅游包车、旅游广告等重点环节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广告、黑车黑导、零负团费、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重点旅游景区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游客“爆满”现象,做好应对准备。特别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防护设施修葺、食品饮水储备、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旅游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善于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方法,引导游客文明出行、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和理性消费。
      五、精细准确,认真完成假日旅游预报统计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假日旅游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搜集报送有关统计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市假日办将统计信息预报工作作为对旅游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迟报、漏报和填报不真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
      六、注重宣传,及时报道假日旅游情况
      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制定假日旅游宣传报道计划,适时召开假日旅游报道新闻发布会,提前向社会公布春节假日旅游大菜单,加大对假日旅游活动和信息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旅游活动宣传、旅游新产品推介、信息预告和发布,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调整出游时间,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假日旅游的亮点和特点。要注意搜集旅游系统在假日期间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广泛宣传为广大游客热情服务、为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七、加强值班,保障假日旅游工作高效运转
      要坚持做好节日值班工作,保证假日旅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和职责,尽早投入工作。
春节黄金周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重点旅游景区交通、住宿、气象等出行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充实加强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力量,热情耐心地解答市民和游客打来的咨询电话。市旅游执法大队24小时专人值班,协调处理旅游投诉和其他特殊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28359093)。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也要相应设立节日值班和旅游投诉受理部门,向本地区公布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要保证与市假日旅游办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在1月31日前,将本单位假日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和值班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络方式等传真告知市假日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假日旅游办)。市假日旅游办设在市旅游局,联系电话:28358812;28350350;传真:28352324;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