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30.01.2018  03:20

  滨海新区司法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2017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0件,解答法律咨询375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32万元,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727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全市率先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依法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全覆盖。

  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制定《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方案》,在全区4个看守所、4个检察院、5个法院建立了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盖。定期安排律师值班,规范值班工作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规范》,定期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活动,抽查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等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行为,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四是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制定《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律师团管理规则》,根据律师专业特长、执业经历等,筛选出11家律师事务所和40余名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团,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律师值班、案件办理和宣传咨询工作。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在妇女节、建军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共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10次,500余人参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典型案例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纳4篇,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