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27.12.2014  22:02

 

津粮综〔2014〕21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所属单位: 在国家和我市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推动下,2014年我市秋粮生产克服了夏季干旱带来的不利影响,仍然有望获得较好收成。据农业、统计等部门初步测产分析,今年我市秋粮播种面积348万亩,比上年增加14.5万亩;单产337.6公斤/亩,比上年减少14.7公斤/亩;预计秋粮产量117.5万吨,与上年持平。总体呈现面积增、单产减、总产持平略增的趋势。为做好我市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形势,积极稳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重头戏,切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积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尽可能多地掌握市场粮源,把握市场主动权。同时鼓励引导有资质的多元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粮食收购,以便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能力,搞活粮食流通。 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各有关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制定秋粮收购工作方案,督导各类收购主体不折不扣抓好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售粮农民清楚掌握。所有粮食收购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有关领导同志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工作组深入乡村农户和收粮一线,搞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是抓紧做好仓容准备。 要准确预估本地区粮食产量、收购量,抓紧摸清仓容总量和分布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推进建仓扩容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扩大收储能力,坚决防止农民“卖粮难”现象发生。 二是及早做好收购资金准备。 各有关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购销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农发行沟通协调落实贷款,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决防止向农民“打白条”等现象发生。 三是提前做好器材准备和人员培训。 要提前准备好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保证收购工作需要。要积极组织开展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大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准确把握粮食质价政策,积极向售粮农民宣传,并提供标准样品,更好地为售粮农民搞好服务。 四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要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组织指导,维护好秋粮收购现场秩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避免发生粮库职工和售粮农民人身伤亡事故。秋季天干物燥,各地要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消防措施,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储粮安全。 四、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各有关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坚持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一要 合理布局收购网点。要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和本地区收购实际,将收购网点一次性布设到位,避免出现“排长队”现象,切实做到敞开收购,应收尽收,随到随收,让农民卖上“安心粮、放心粮、舒心粮”。 二要 根据情况主动延长收购时间,不让农民卖“过夜粮”,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要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收购政策以及收购进展情况,引导农民合理掌握售粮节奏。要用准确、权威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为秋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 各有关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从10月底开始对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检查。督促各类收购主体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防“打白条”现象出现,把“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作为铁的纪律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有关区、县要及早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投诉,协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市粮食局将组织力量赴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好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六、密切关注秋粮收购进展情况,做好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收购进度,特别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准确可靠,做到清在原始、准在基层。要进一步做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秋粮收购期间要适时提高监测频率,及时准确报送粮油市场价格等信息,为科学分析判断粮食市场形势和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各单位从11月1日开始,每周五向市粮食局综合处报送本地区秋粮收购进度等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遇有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妥善解决,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10月15日     抄送: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市发展改革委,农发行市分行。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