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活动

26.08.2016  20:41

                                 

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对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的监督管理,近日,滨海新区司法局对塘沽、汉沽、大港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以来的已结案件质量进行实地评查,并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对律师办案行为进行检查。 

本次评查主要针对法律援助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是否有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行为;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是否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行为和收取财物的行为等问题进行。共检查法律援助案卷85卷,其中刑事43件,民事37件,行政1件,仲裁1件,公证3件。

经检查,三个法律援助中心均无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个别案卷缺少材料、装订不规范等问题逐一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各法律援助中心对已办结成卷的指派案件及时上报票据,按时足额对社会律师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