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五批临时救济信息

23.09.2016  11:05

  区民政局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98号)制度,2016年9月区民政局对全区21户因病因灾导致困难的家庭、16名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17.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另外,对5名因病无钱医治人员,给予4.5万元“救急难”救助资金。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将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的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临时救助工作不留死角,使全区困难群体得到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