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各设区市下达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书

09.05.2016  17:53

 

为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各设区市下达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书。责任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责任书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确定了各设区市的粮食安全责任目标。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建立辖区内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责任书明确,由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组织对各设区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对各设区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了依据考核结果将采取的奖惩措施。 江西省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书 市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现就你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目标和有关要求下达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责任目标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注重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建设。 (二)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高峰时期,引导农民错峰卖粮;委托收储库点的仓储能力不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时,加强组织协调,解决仓容问题,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 (三)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确保粮食储备相关费用和利息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 (四)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整合存量仓储设施资源,推进与粮食生产、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适应的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本市粮食分市场与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网,逐步提高“互联网+粮食”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整合现有粮食产业资源,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粮油及其副产品特色深加工,完善产业链条,推动粮油产业提质升级。 (六)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进一步推动粮食产销合作,逐步建立粮食供应网络和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粮食市场预警,依法监管市场秩序。 (七)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粮食生产污染防治,强化粮油质量监管,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确保粮食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八)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九)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建立辖区内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二、责任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与奖惩 上述责任的落实情况,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经省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省联席会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省联席会议组织人员约谈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