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

08.06.2016  10:54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照我市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粮食局自5月3日至5月12日,对7家承储企业进行了复查,复查政策性粮食近80万吨,圆满完成了2016年天津市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所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品质良好。 为做好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市粮食局先期召开了市级复查专题动员培训会议,对粮食库存检查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做到了政策底数清,工作程序明,职责分工到位。按照李久彦副巡视员在会议上提出的坚持问题导向,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的明确要求,今年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下三点: 一是 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的原则,从不同系统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二是 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特别是对新增地方储备库点和新建库点进行联合复查,充分掌握了我市不同性质和品种的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同时坚持查防结合,结合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延伸检查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储备粮管理,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导企业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检查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逐项检查,检查发现涉及存粮管理、仓储管理、安全生产、质量安全、账务处理等共计13个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问题分解到属地粮食部门和主管单位,采取“回头看”的督导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突出了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检查期间,市粮食局领导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检查一线进行巡查指导,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