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在2015年统计年报会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15.01.2016  09:37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监察科工作人员利用召开2015年全区统计年报会时机,面向街道、功能区统计办、机关事业单位统计员、小微企业统计人员和区经济综合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了统计人员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年报会上,监察科科长和负责普法宣传干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分别进行了普法宣讲并提出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一是通报了2015年全区统计执法工作情况。2015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46家企业单位,区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对2家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2家企业聘请、任用未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和1家企业错填漏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统计行政处罚起到了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统计法》权威。

二是通报了2015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统计基础工作方面,发现个别企业未建立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未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发现个别企业统计报表“提供了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违法行为;发现个别企业不能准确把握统计报表制度中统计指标核算方法等问题。

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2016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的要求。首先,每位统计人员要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实施暂行办法”条款规定,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其次,认真做好企业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统计台账,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再次,街道、功能区要做好2016年统计报表制度中关于统计核算指标的解答工作,部署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时一定要布置交代清楚,指导工作要到位,使企业统计人员切实掌握统计报表的核算知识。

在区局组织召开的年报会上,有260余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受到了统计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