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完成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7.10.2016  22:37

                                   

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按照《东丽区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要求,认真组织各街、功能区统计办开展本辖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及规模(限额)以下小抽样本企业年报数据自查工作。各企业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东丽区统计局按照执法工作安排,组成了四个执法检查组,对抽中的企业进行抽查。执法检查组于5月中旬开始开展检查,截止8月25日,执法检查了45家企业,较好的完成了今年执法检查任务。

今年的执法检查工作中,东丽区统计局一是认真落实市统计局法规处要求,对本局去年给予统计行政处罚的2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结果:2家企业2015年年报表工作中未出现报表核算错误,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报表水平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规范;二是对个别企业上报的年报表中统计指标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10%以下的下达了责令改正,要求限期整改,并于7月下旬对有关企业的上半年联网直报表进行了复查,使企业报表核算正确;三是对少数未建立统计台账和企业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制度的企业,及时指导企业建立区统一制定的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监督企业及时正确登记统计台账。四是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对“双随机”抽中的12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五是不断加强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和规范统计核算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