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造“海绵城市”缓解内涝之困

26.07.2016  02:31

  近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及江淮、西南东部等地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部分城市内涝严重。城市安全的话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专家表示,基础设施相当于城市的命脉,要重视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才能解决韧性发展能力不足、城市防涝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的问题,增强城市安全。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能“”能“”。作为一种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各个领域和环节。

  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绵城市主要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接下来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面子”“里子”两手抓

  城市快速发展,外观越来越漂亮,但内部布局不合理,地下管网和基本公共服务不配套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足够重视,一遇强降雨就容易造成洪涝等灾害。

  专家分析,出现逢雨必涝,一方面原因是由于城市规划规模的扩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市硬壳化,在蓄水排水上投入不足,能力有限,自然渗水的功能明显减弱;另一方面原因则源于我们缺乏现代理念和整体考虑,没有紧绷科学利用雨水资源这根弦。

  超七成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作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方式,“海绵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专家分析,暴雨来临时要让河湖、绿地、可渗透路面等构成城市海绵体吸水、蓄水、渗水、净水,改变过去“将雨水排出去”为“把雨水留下来”,既解决了城市逢雨必涝的问题,又可有效补充地下水,而且需要用水时便可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让城市与自然融为一体。

  目前,广东正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全省排水防涝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得到全面改善。

  加强城市生态水网恢复

  关于具体实施,相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对已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建设。

  专家强调,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恢复城市水系,在城市中设计必要的湖泊水系用于蓄水,推进城市生态水网建设。我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也明确,到2020年,珠三角及沿海地区城市的水域面积率不低于10%,山区城市不低于6%。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