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过程控制严防农房危改“腐败”

02.12.2015  15:41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检查和过程控制,严查优亲厚友、套取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健康有序推进。

        广西完善制度,印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2015修订)》。组织各地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危房改造标准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14个设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察,重点检查危改对象审批、公示、补助资金确定和核发等情况。受检县区覆盖全部改造县区一半以上。

        针对农村危房改造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现象主要发生在村一级的情况,广西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过程控制。

        广西适当减弱村级确定危改户的权利,将过去上报的等额名单改成全额名单。即,村委将当年申请危改补助的农户进行评议公示后,将评议排序后的结果上报乡镇,由乡镇复核后再确定获得补助的危改户名单;要求县一级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干部,分片包干,每一危改户都要走到并发放危改明白卡,在加强指导服务的同时,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强化驻村干部抓农村危房改造职责,所有申请危改补助的对象都必须经过驻村干部或第一书记或新农村指导员的签字认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监督作用。

        此外,广西危改补助资金全部执行“一卡(折)通”形式拨付,严禁现金发放,使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率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