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13.11.2015  15:36
来源:    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是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相互配合的发展篇章。《建议》指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明确要求,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深刻理解《建议》要求的精神实质,扎实做好为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作用,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建议》提出,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法治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以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法治的保障。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治。当前,我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一些趋势性变化,使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机遇又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任务十分艰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迫切要求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形成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特点的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厉行法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才能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二)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和谐社会本质上也应是法治社会。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可靠保障。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大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出现了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等突出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支撑
  实践证明,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建议》要求,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五个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走出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五个发展”,必然要求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现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涉险滩”“啃硬骨头”,迫切需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平衡各方利益,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要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有效性和穿透力,增强法治的科学性和保障力,更好地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四)法治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历来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最终却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些国家发生“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悲剧,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没能跳出人治怪圈,没能解决好法治和人治问题。历史和现实都告诫我们,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从而确保全党全国上下始终不渝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