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专项督察

22.12.2016  12:33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全面落实“四个在身边”的工作要求,按照赵飞同志在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上提出的对“不作为”问题要“零容忍”、对弄虚作假要“一票否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严惩不贷,要以抓铁有痕和踏石留印的决心铲除这一危害作风建设、影响工作开展的“毒瘤”的指示精神,从2016年10月17日起至12月底,天津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在全局组织开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专项督察。市局督察总队会同法制、刑侦等部门实行责任捆绑,成立3个督察组,分别由总队领导带队,采取查阅相关台账、调阅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专项督察工作。重点解决首接负责制不落实、对群众报警互相推诿;有案不受、有案不立,不按规定时限受立案件;受案不查,立案不侦,案件久拖不决;不依法履行案件管辖职责,无理拒绝接收指定和移  送管辖案件;编造现场调解案件、将应当依法查处的案件做现场调解结案、将非治安案件警情作为现场调解案件结案等弄虚作假等问题。针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将予以全局通报,在督促整改问题的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