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开展汛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26.08.2016  20:43

8月15日起,按照天津市环保局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及汛期雨季特点,我局环境监察支队开展汛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的目的在于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大我区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力,改善水环境治理。

我区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主要集中在医疗单位,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以医疗单位为重点监察对象。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医疗单位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备、水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是否达标、是否编制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汛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等,并将医疗废弃物存储、转移等方面纳入检查方范围,对各医疗单位处理后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监测。同时,依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依法落实信息公开,并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建立了一户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对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提示,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生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响应应急预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予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