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法规宣传日活动

06.03.2017  17:01

  3月1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正式施行,为做好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宣贯,市农机办在这一天组织各区农机管理部门集中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与露天禁烧法规宣传日活动。市农委、市农机办参加了静海区的宣传活动,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台进行了现场报道。

  市农机办为此次活动统一制作了宣传布标、展板和宣传页,各区农机管理部门积极联系本区人大、环保、司法等部门在繁华地区或农村大集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在上午的活动中,全市农机管理部门共发放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超过5000人。各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静海区还专门制定了法规宣传月活动方案,将在唐官屯、王口等重点街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

  《决定》的实施为推动本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将抓住这一时机,持续加大这部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生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