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路肇事致重大伤亡案宣判 醉驾司机判了11年

20.11.2015  16:03

   天津北方网讯: 春节期间,本市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本网曾对此进行报道。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该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被告人今年44岁,本市人。事发当天,被告人酒后驾驶一辆道奇牌轻型厢式货车沿新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华昌道附近,与右前方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左后部相撞,而后被告人继续向前行驶,撞倒新开路中心隔离护栏后快速驶入逆向车道,又撞了路口步行过马路的祖孙三人,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被告人没有停车,继续逆向行驶,再次与顺向驶来的两辆轿车相撞,直至车辆无法继续行驶为止。被告人被民警当场抓获。该事故造成多部车辆受损、多人受伤、一人死亡、多处交通设施损坏的严重后果。经鉴定,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交通事故鉴定显示,被告人驾车通过隔离护栏时速度约为92km/h,通过撞伤人的路口时速度约为61km/h,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本案的被告人明知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规定,心存侥幸。现实生活中,一桩桩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让驾驶员人生留下污点,更给社会造成了太多的悲痛和惋惜。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应当滴酒莫沾,珍爱生命,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市检察院通报未检工作情况:受案人数逐年下降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北方网
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校园暴力案 聚众斗殴近半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上午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