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19.05.2017  16:49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全市加强宪法宣传、落实宪法宣誓座谈会,推动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张俊芳、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

  座谈会上,市公务员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和平区人大常委会、西青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经验做法。大家认为,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深入阐释宪法精神,宪法宣传实效不断提升,有力推进了宪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自去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组织了12次宪法宣誓,选举或任命的100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宣誓。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都制定了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的提高,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肖怀远在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一是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宪法理念。二是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宪法深入人心、走入群众,成为全体公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的活动准则。三是与时俱进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在历史的启迪和传承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

  四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宪法实施和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天津建设,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