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征求《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意见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28号
机关各相关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商)品 质量 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处置产(商)品质量安全 风险 ,更好地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工作 的指导 意见 》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风险监控工作相关的一系列文件,包括:
《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 征求 意见稿)》(附件1)、《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附件2)、《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附件3)、《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附件4)及《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附件5)。
现对以上文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委质量监督处。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22-27182119,传真:022-271821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在标题注明:风险监控意见反馈)
公示截止日期:2015年6月23日
附件:1.《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3.《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4.《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5.《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6.《风险监控工作相关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