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不低于2亿元 突出产业引领 我市公开征集京津冀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

03.05.2020  09:55

  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根据公告,子基金应符合《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5月修订)》的要求,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石化、现代冶金、现代服务等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

  据了解,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首期主要由市级财政、滨海新区财政分别出资,以后若干期将考虑大型国企、大型金融机构、有关部门资金、其他区县财政参与引导基金出资或与引导基金开展合作。引导基金主要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方式运作,原则上以引导为主,参股不控股,以较小的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重点投资于以天津市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石化、现代冶金、现代服务等行业或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子基金。引导基金对于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并根据子基金投资行业、阶段、规模具体协商。对于容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引导基金以较小比例投资或暂不进入;对于符合全市战略布局但吸引社会资金较难的行业和领域,引导基金要积极投入,增大出资比例,并适度让利。

  引导基金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必须注册在天津市,组织形式可以是公司制或合伙制,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优先支持积极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优势的子基金,鼓励子基金积极吸引包括境外资金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申请者可登录天津市发改委网站、滨海新区科技金融集团网站或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要求及相关申请材料清单,向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并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