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7.10.2017  17:26

  为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市司法局于7月份开始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分为事务所自评自查、区司法局随机检查、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三个阶段。目前,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进入随机抽查的最后阶段,由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组成的检查组对和平、河西、南开、河北、红桥五个区的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随机抽查。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符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少数个人律师事务所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案卷装订不规范和业务登记不完整的现象。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问题律师事务所限期整改,区司法局跟踪督查,巩固检查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整改。

  检查组将始终坚持“接地气,听民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勇于对问题亮剑”的工作作风,继续对其他区进行抽查,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做出贡献,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精神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