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将微信微博当做求助捐款工具 当心行骗者

26.11.2015  18:19

   天津北方网讯: 时下,随着微信、微博的发展,不少人将其当做发布求助捐款信息的工具。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微信、微博对求助捐款信息的公布和转发缺乏审核环节,这为部分行骗者发布虚假捐款信息提供了机会。

  据了解,微博、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求助捐款信息已非个案,其中包括外地网友利用微博发布“天津爆炸中父亲身亡”的信息,通过发帖获利9万余元,行为涉嫌诈骗。记者在部分微博及微信上看到,目前微信朋友圈、微博中仍有大量求助捐款信息,而其发布平台对该类信息的发布、转发却少有限制。

  发布平台缺乏把关

  市民陈强:目前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发布求助捐款信息比较容易,其平台很少对此类信息的发布加以限制,甚至连一些明显的虚假求助捐款信息都可以轻易发布,这使平台无形中成了一些骗子行骗的工具,也危害了平台用户的安全。如果平台对此类信息认真审核,那么该类信息的安全性无疑会大大提高。

  市民王志霞:目前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平台转发求助捐款信息缺少安全保障,求助捐款信息可以被转发人随意修改,这就给转发者加入自己的观点创造了空间,由此出现了信息在转载时失实的风险。

  谨慎转发求助信息

  市民吴秋月:目前此类信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较多,而且部分求助捐款信息堪称简陋,有的只有文字说明和联系方式,有的则只配上了被救助人的照片。由于捐款信息与普通信息不同,涉及钱款问题,因此,其发布者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应提供被救助者身份证、医院诊断等关键信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市民伊治强:现在,网友、手机用户在转发求助捐款信息时,基本上都不核实该类信息的真实性,无形中成为一些虚假信息扩散的推手。如果遇到有疑点的求助捐款信息,转发者应谨慎转发或最好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再转发。

  发布虚假信息违法

  律师刘善惠:信息发布者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上发布虚假求助捐款信息,利用别人的同情心骗取财物,涉嫌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在无意间转发虚假信息的市民,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出于对自身及他人的负责,市民也不应随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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