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旅游应建立在“文明”之上

23.08.2016  17:33

    近年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不断攀升,而在出游过程中,个别游客的一些不文明、甚至是违法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旅游目的地给“中国游客”贴上了“不文明”的标签。八月初,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正式发布。“重安全,讲礼仪;不喧哗,杜陋习;守良俗,明事理;爱环境,护古迹;文明行,最得体。”成了来自民众的文明旅游新主张。文明旅游公约是发自游客内心的自觉呼声;文明旅游的各种规范性要求、规范性行为,也应该是所有游客都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的自觉性行动。
    旅游既是一项休闲活动,也是公众文化素养的体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旅游已成为民众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迫切需要一份便于大众熟知记诵的行为规范。与2006年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相比,新版公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这是自下而上推出的文明旅游公约,是源自民间、扎根民间的大众文明旅游共识。二是公约采取三字一句的押韵句式,用短短30字基本涵盖了2006年版公约涉及的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等8方面内容,简洁生动、易于记诵。三是配合公约同时发布了10条文明旅游宣传语,宣传语采用当下流行的语言风格,真正让公约走下神坛,方便大众化传播。文明旅游公约源自民间、扎根民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全方位的齐抓共建。从政府倡导到游客自发,由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文明旅游和做文明游客已经成为大多数旅游者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旅游是欣赏美的过程,也是向别人展示美的过程。旅游者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形象,是客源地文化传播的使者。文明、儒雅、包容,好客、重礼仪、尊重别人,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传统,旅游作为一种多向交流的文化活动,旅游者本身也肩负着传播客源地文化、提升国家和民族软实力的使命。从目的地和旅游环境的角度看,旅游是游客进入和打扰别人生活空间的过程。旅游一方面给游客带来美好难忘的体验经历,另一方面也对目的地的居民生活、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公共秩序等造成干扰。所以,站在社会公平的角度,我们每一个人、每一次的旅游获得都应该是负责任的和文明的行为。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每一次旅游都是快乐和高质量的,但旅游的质量不仅仅体现在别人为你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也取决于游客自身的行为是不是能够与“有质量旅游”的正常行为相匹配。这一方面需要我们每一位旅游参与者都能够守法遵规,另一方面自己每一次旅游都要做到文明出行。文明行为具有感染性,“大环境”传递出的文明也将转化为更多人的文明。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将公约凝聚成共识,才能不断擦亮旅游文化的名片,营造更加健康、舒适的旅游环境。